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实施办法》之规定,凡我院教师以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名义发表的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人、通讯作者,被SCI、EI、CPCI收录的学术论文、在CSSCI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A级、B级),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著作(专著、译著、编著)以及专利给予奖励(再版、修订版著作不给予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凡以第一作者第二署名单位为我校的成果,按同一级别奖励标准的五分之一给予奖励;著作非我校第一主编的成果,按奖励标准除以主编总人数给予奖励。
经教师在科研成果管理系统填报,科研产业处统计、审核,2019年度我校教师公开发表符合奖励条件的学术论文47篇(补发2017、2018年度论文13篇);著作4部,其中,专著3部,编著1部;专利52项;咨询报告1项。现将获得奖励的科研成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此次公布的成果,自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为异议期。欢迎大家监督。有异议者,请采用书面形式,写清异议的内容,并应署其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如需保密,请注明)。请将异议材料寄至科研产业处。
科研产业处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