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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领域)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12/29 11:33:43 人气:点击:[]次

各院(部)、各单位: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领域)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吉教联〔2020〕68号)要求,按照《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吉人才组字〔2019〕4号)要求和《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总体部署,现就开展2020年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领域)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着眼“十四五”时期振兴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在省内高校中重点培养支持一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为吉林全面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申报推荐条件

(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领域)是吉林省“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领域)申报人选条件和推荐程序执行《吉林省“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二)申报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爱国奉献,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三)申报人应当为学校中承担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主持省级以上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研究方向属于吉林振兴发展重点领域,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的科技人才。需与学校签订全职工作合同且实际工作2年以上,年龄应不超过55岁,入选后能够在学校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含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转化奖和技术发明奖)获得者(主要完成人)。

2.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转化奖和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名完成人)或二等奖获得者(前两名完成人)。

3.国家级科技项目课题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4.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课题组负责人。

5.国家“双一流”学科或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带头人。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申报人员下载附件《长白山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领域)申报书》,填写并于2021年1月4日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报送申报人员所在院(部)。

(二)各院(部)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初选,每个院(部)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于2021年1月5日将推荐人选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人事处。

(三)学校对院(部)推荐人选进行评选,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同时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组织推荐人选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郭贺

联系电话:84537148

人事处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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