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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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首届教学名师、教学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12/23 19:13:12 人气:点击:[]次

各院部: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号召广大教师做“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为振兴本科教育提供坚实师资保障,培养在国内或吉林省具有知名度的教学名师和教学新秀,学校决定开展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首届教学名师、教学新秀评选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一)候选人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率先垂范。牢固树立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为一体的育人理念,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近五年未出现过教学事故或学术不端等师德师风问题。

(二)教学名师候选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60周岁以下;教学新秀候选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候选人为在教学一线工作,且目前仍在为本科学生授课的专职教师,近3学年主讲课程的学时数达到学校规定工作量标准,教案等教学资料规范、齐全。

(四)候选人积极参加教学与科学研究和教学竞赛等活动,所有成果必须第一署名单位为“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五)近五年,教学名师候选人主持并完成省级教改课题研究,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学新秀候选人主持或参与过省级教改课题研究。

(六)其他条件参照《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学新秀评选指标体系》(附件1、附件2)。

(七)已获得“教学名师”“教学新秀”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申报评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省级以上教学大赛获奖的教师。各院部教学名师、教学新秀各推荐一名。

二、评选程序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候选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成绩、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定,尤其是对课堂教学要进行评价,然后择优推荐学校教务处。

(二)教务处协同人事处、科研产业处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上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基本条件审核。

(三)教务处组织督导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听课,并形成评价意见。

(四)综合督导评价意见和学生评教结果,教务处组织校级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对候选人的整体教学水平、教学成果、学术水平、教学资料等进行综合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提出拟入选名单。

(五)遴选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正式发文公布学校教学名师、教学新秀名单,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金。

三、申报材料

(一)教学名师候选人申报材料

1.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

2.候选人推荐佐证材料

(二)教学新秀候选人申报材料

1.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学新秀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4)

2.候选人推荐佐证材料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2021年1月4日前,各教学单位将候选人推荐表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40896148@qq.com。推荐表以“院部名称+候选人姓名+推荐表”命名。各院部将候选人推荐表打包,以“院部名称+联系人姓名”命名,统一报送。

(二)2021年2月26日前,各教学单位统一报送候选人推荐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不超过80页,内容包括“推荐表”中的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佐证材料须编印目录,并与“推荐表”表项顺序一致,用夹子夹好)。

五、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名师、教学新秀遴选推荐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抓手,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并对候选人的推荐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报名参加吉林省第九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和第二届教学新秀评选的教师,但未能作为学校推荐候选人参评的教师将直接参加此次校级评选,不必再次报送相关评审材料。

联系人:教务处马丽燕 电话:8453-7220

附件:相关材料1-4.zip

教务处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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