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校园网信息审批、上传流程,统一信息发布格式,确保信息的实效性和准确性,提高校园网信息发布质量,现将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各单位需要在校园网主页发布的新闻,必须由供稿单位人员认真撰写、核实,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供稿人将编辑完成的图文新闻稿件,按照新的信息发布流程,经校园网管理后台逐级提交、审核,推荐到学院“人文新闻”专栏,经宣传处审核后发布。
二、上传的新闻稿件,正文要按照新闻发布的文体格式进行规范,字体字号为宋体小四,标题不断行,正文段落间距为2倍行距。在文稿结尾处注明:供稿人、本级审稿人姓名(供稿人:XXX审稿人:XXX)。
三、在校园网主页发布的新闻包括:校级重要活动、校级主要领导参与各单位的重要活动,各单位有影响的重要活动,机关各处室组织开展的校内有影响的重要活动,国际交流以及校外有影响的交流活动、师生参加校外各类大赛的获奖信息等。
四、院系一般性事件新闻和业务新闻,原则上在本级网站发布,确保时效性和准确性。各单位主管领导要严格把关,减少错情;涉及中央领导和上级党政机关领导姓名、职务、称谓、讲话原文和会议精神等内容,要认真核对,力求准确。宣传处和数字化校园建设规划处不定期进行检查和通报。
五、机关、院系日常活动等不能在校园网主页发布的、且需要在校内推送的新闻,将在宣传处网站主页“校园动态”发布(校园网主页“专题网站”提供链接入口)。此类新闻,须首先在各单位网站发布后,由宣传处选取部分新闻原链接进行转载。
(联系人:李敬伟老师,QQ:381437714)
宣传处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