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使用《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物品放行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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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8/19 15:55:01 人气:点击:[]次
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私物品出入学校的管理,从2019年8月25日起,学校统一使用《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物品放行单》(简称放行单)。具体规定如下:
一、公用物品运出学校、或在学校内东西校区进行搬移时,须由主管部门盖章和经办人签字,方可放行。
二、教职工的大件私人物品运出学校,须由所在部门盖章本人签字,方可放行。
三、学生的大件私人物品(电脑等)运出学校,须由公寓管理员或院系辅导员及本人签字,方可放行。
四、在校内施工、租赁、经营单位的公私物品运出学校,须由引进单位审核盖章和经办人签字,方可放行。
五、《放行单》由保卫处统一制作,请登陆学校官方网站,点击“机构设置-管理机构-保卫处-服务指南-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物品放行单.doc
保卫处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