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相关单位:
为做好学校2019、2020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学校决定召开2019、2020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安排
会议时间:2020年11月16日14:00
会议地点:东校区行政楼A501室
参会人员:
1.申报2019年度、2020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人员
2.各基层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人员(如本单位无2019、
2020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人员可不参会)
会议内容:布置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相关事宜
会议要求:不参会人员视为不参加2019、2020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不再另行通知。
二、认定范围
1.具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的免予认定,可视同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初级资格。
2.认定系列:高校教师系列、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图书资料系列、实验技术人员系列。
三、认定条件
(一)具有行业准入专业限制要求和涉及人身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的专业,所学专业须与申评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直接定级为技术员级;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中专学历、技工院校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后定级为技术员级,技术员级由用人单位自行认定。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初级认定: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一年以上的;
2.具有大专学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两年以上的;
3.具有中专学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四年以上的。
4.申报2019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从现岗位工作时间(即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前。申报2020年度初级职称认定从现岗位工作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前。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2020年11月18日上午11:00前,统一将《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报送至人事处(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郭贺
联系电话:0431-84537148
附件:
1.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doc
2.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