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议批复,根据2019年度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工作部署,现将学校答辩评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11月27日(星期五)
(具体答辩时间详见附件)。
二、答辩地点
答辩室:东校区行政楼A501会议室
候场室:东校区行政楼A416会议室
三、答辩人员
所有经过基层单位初评初审、校级复审合格的申报人员。
(具体答辩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四、答辩要求
1.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务必将答辩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里。
2.请所有参加答辩的人员提前半小时到达候场室,迟到或缺席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参评人员围绕自己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实绩贡献以及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自述,总体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答辩现场会有计时人员,超时会及时提示,申报人员必须立刻停止自述。
附件:
2019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答辩人员名单.xlsx
人事处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