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教育移动应用)备案管理工作,加强教育移动应用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家《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及教技厅〔2019〕3号文件要求,12月27日,我校召开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会议,各院(系)办公室主任、公共教研部教务秘书;各行政教辅、科研实训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数字化校园建设规划处处长张明超主持会议,相关负责同志对《意见》)进行解读,对新修订的《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集体决策办法》进行说明,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把本单位、本部门的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情况梳理清楚,消除盲点,做好备案,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学校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安全可控。
(供稿:侯春多 审稿:张明超 李敬伟)